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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3日電)香港高等法院今天審理政府就立法會宣誓風波所提出的司法覆核,法官聽取各方陳詞後,宣布押後裁決(擇日宣判)。 10月12日,青年新政的候任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在立法會宣誓就任時更改誓詞,又披上主張「香港不是中國」的標語,以致宣誓失效,未能就任。 其後,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容許兩人重誓就任,但港府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,要求裁決梁君彥是否有權讓兩人重誓。 港府所持理由是,梁、游兩人首次宣誓時已違反基本法第104條,以及本地的宣誓和聲明條例,應即時失去議員資格,梁君彥無權容許他們重誓。 在高等法院審理這起司法覆核之前,行政長官梁振英前天說,不排除尋求中國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解釋基本法的可能性。 人大是解釋基本法的機構,而人大過去曾4次針對香港出現的重大爭議釋法。在人大釋法後,本地法院包括終審法院就要按照釋法內容作出裁決。10511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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